第(2/3)页 等陈玉安死透了之后,便在院子里支起一口大锅,将陈玉安肢解成十几块,把骨肉分开,分几批扔进大锅里,将皮肉煮烂捣碎,埋在自家房后的一个大坑里。 骨头再一次下锅,放了足足两大瓶醋,打算煮软一点之后砸碎,但就在此时,出了一个意外。 陈玉安家的位置在大桥村的边上,距离别的村民家有一段不短的距离,所以于桂芬不担心会有人发现她在煮尸体,但同样的,因为远离其它人家,这里也总有野狗出没,正在于桂芬处理尸体时,一只野狗被香味吸引,偷偷跑进了她的院子,从一堆还没有下锅的骨头中,叼起一根大腿骨就跑,于桂芬追出去好远也没有追上,便只好随它去了。 处理完尸体之后,好几天都没动静,正在她收拾东西准备去城里和女儿一起生活时,警察第一次来到她家,询问家里有几口人,有没有人失踪,她说陈玉安去外地打工了,打发走了警察,但她害怕这样骗不过警察,万一警察查到了她身上,她怕给女儿添麻烦,便准备好了一小瓶百草枯。 果然,几天后,警察再一次找到了于桂芬,这一次的架式可比上一次大多了,呼呼拉拉进来十几个警察,于桂芬心里知道这是事情败露了,把心一横,趁警察不注意,便喝下了那瓶百草枯。 由于于桂芬的特殊情况,警方和检法两院特意开启了快速审判程序,一切从简,终于在五天后缺席宣判于桂芬有期徒刑二十年。 之所以判这么轻是因为她是在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之后的反抗,所以法院酌情从轻量刑。 当判决书送到于桂芬眼前时,于桂芬开心的笑了,艰难的说道,“法律也觉得我不用替这个老东西偿命,我死也值了。” 四个小时后,于桂芬去世。 审理前,为了帮于桂芬减刑,我和李宪去了大桥村做了一次走访,收集一些证据,李宪笑称,为了帮嫌疑人减刑而奔走,这还是头一回。 在村委会和陈玉安的几个邻居家,我们做了一番调查,证明了陈丽和陈娜的说法基本属实。 几十年来,他们经常能听见或者看见陈玉安打老婆、打孩子。不但如此,他们还向我们讲述了不少陈玉安其它的“黑历史”。比如,某个村民和他有点矛盾,他半夜去把人家的柴火垛给点着了;有人背后说他勾搭寡妇,他就偷偷往人家井里扔死老鼠;村里给贫困家庭的学生发补助,他把不上学的小女儿也报了上去,冒领一份补助款等等……整个村里几乎没人同情陈玉安,都说他活该。 “天作孽,犹可恕,自作孽,不可活。陈玉安这种酗酒、家暴、出轨、无赖集于一身,而且极度自私,不知感恩的人,死不足惜,只是可惜了于桂芬,她本应有一个幸福的晚年……” 杜林写下这一段话之后,合上了日记…… 终于安静了一些日子,杜林也可以安安稳稳的坐在诊所里看病了,随着他出诊恢复正常,诊所的人气也涨了不少,每天看病的病人开始多了起来,毕竟那满墙的锦旗还是挺唬人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