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 第一百七十八章 新的案子-《嗜血神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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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另一起影响更大,是市中院的一位法官,景中阁。”

    “法官?”死一个知名律师就够轰动的了,再加一个法院的法官,那这事儿可真是够大的了。

    “对,同样是死在家里,同样是胸部中刀,同样身上也少了个零件儿。”

    “少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右手。”

    杜林想了想,“这两起案子应该是报复杀人吧?”

    “对,我们也认为是报复杀人,律师是靠嘴吃饭的,割掉律师的嘴唇,拔掉牙齿,很明显是凶手觉得这个律师的嘴得罪了他,而法官敲法槌用的就是右手,应该是凶手觉得这个法官不配拿起法槌,有判案不公的行为。”

    “应该是这样,”杜林点点头,“而且这两个人一个是律师,一个是法官。以你们的能力,找到这两个人之间的联系应该并不难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当然,这点能力我们还是有的。我们查询了这个左律师,近三年来接的所有案子。又查询了一下景法官近三年来审判的所有案件。发现同时涉及到他们两个人的共有7起案子。其中5起,双方事后均没有上诉。也就是说双方都不存在不服判决的情况。所以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报复性的行为出现。”

    “那另外两起呢?”

    “另外两起的情况是这样的,一起是职务违法案件,当事人被判服刑一年,但因为在调查期间,他已经被监察机关留置了差不多三个多月。移送检察机关后,案件审理期间差不多在看守所里又待了一个多月。

    按照法律规定,这段时间也是要被计算在刑期里的,这样一来,他的刑期只剩下了七个月多一点。但监狱方面同样有规定,如果犯人身体不好,剩余刑期不满半年的,可以继续留在看守所服刑,不必进监狱。如果是对社会危害较轻的犯罪行为,甚至可以申请监视居住。

    这个当事人有很严重的糖尿病,所以当时这个左绍成律师就通过再次上诉拉长了审判时间,最终在二审生效时,剩余刑期已经不满半年,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最终只是被执行了监视居住。”

    “那这个案子虽然说有点投机取巧,但也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运作,我觉得应该和这起案子的当事人没什么关系,更何况他还是获利一方。”

    “对,所以我们把这起案子的相关人员也排除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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